一、企业信用评价的定义:
企业信用评价,是指以企业或单位为被评对象开展的信用评价活动。是由独立的、中立的专业机构,受评价对象的委托、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以标准化的评价事项和内容为依据,用规范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对受评对象履行相应经济承诺的行为、能力和可信任程度进行调查、审核和综合评价,并以直观的符号表示其评价结果的行为。
二、企业信用评价的基本原则:
在进行企业信用评价的过程中,企业信用评价主体应遵照下列原则:
(1)客观性:应对采集到的被评对象信用信息进行尽职调查,并采取相应方法核实比对,务求真实客观反映其信用状况。
(2)独立性:应不带有任何偏见、不受任何外来因素影响,独立、公正地反映被评对象的信用状况。
(3)审慎性:在对被评对象进行信用分析、评价的过程中,尤其在被评对象提供的信用信息不完备或不能核实的情况下,应持审慎态度。
(4)前瞻性:在客观反映被评对象过去与当前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应侧重对被评对象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履约能力与意愿进行分析与判断。
三、企业信用评价的积极意义:
(1)信用评价是市场经济服务的一项公证性事业。
(2)信用评价是促使资金优化配置的重要推进器。
(3)信用评价是保障直接融资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4)信用评价是为金融市场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来源。
目前,市场经济已经逐渐发展为信用经济,各地政府主管部门不断要求加强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支持企业诚信体系必备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源向诚信企业倾斜。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社会宣传等环节参考使用企业诚信相关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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